昨天是三八节,我和学校另外两位男教师与全校的女教师一起到饭店去吃个饭,算是庆祝节日。由于我们男子人少势单,不一会就被那些女同胞们敬酒敬得差不多了。还有两三个说要再敬上一杯,我说什么也不玩了,酒已经开始有点倒胃了,有点难受了。可是坐在哪又可能失礼,没法子,我只好三十六计,走为上。从三楼跑到一楼,坐在沙发上听一首歌不到一半竟然睡着了。十分钟之后,电话响起,我们立即接了,接完电话,摸了口袋。吓了一跳:我口袋里的一千多元现金不翼而飞。第一反应:我的钱被小偷给拿走了。第二反应:找酒店老板负责。
然后我就问了当班的服务员和保安员,都说:不知道,没见人去摸过我的口袋。
我就火了,不到十分钟,你们有保安,有值班的服务员,我不过离他们三四米远,这么短的时间内,如果阻止不了,那么也应该告诉我一下呀。你们的保安保什么安,你们的服务员服务什么。我连忙找到他们的经理,把事情说了,该什么办。他说:你带着钱了没有,带了多少,谁可证明。
我说:有谁进入饭店先告诉服务员自己带了多少钱吗?我在你地方出问题,你们不负责谁负责。
他们叫我打了110,我打了。110那里叫我去报案,我可不想去报什么案。因为有谁能破这种案,谁有空闲去破这种无头案。最后说来说去,叫我打消协电话12315,没人接,再打,还是没人接。无耐,我决定去报案。
来到公安局,那些什么出身的公安完全是一种不理会的样子,哦,我说:中国的公安原来还有这个样子的。不就是小偷拿去几个钱吗?有什么大惊小怪的,杀人的事情我们见多了,也没破几个。没事去管你的事情。也许他们是这种心理吗?
最后我只好垂头丧气回到酒店,和大伙一起去唱ok.大家和我的心情一样都不好,整个晚上都不入戏。唱不出什么水平。
半夜两点钟回到家,一觉到天亮。去的就去了,破财消灾,自我安慰。
好像奇迹一样,早上我起床后来到办公室,忘记拿东西。转回家,拿起衣服,摸了摸口袋:妈呀,你们什么会还在这里。我都想跳起来了。钱我昨天根本没带去,换衣服时其它东西都拿了,就它们。
这事给我三教训:一是在别人快乐时,别把自己的不幸说出来冲喜;二是,在没确定的情况不要给别人带来麻烦;三是酒多了一定要在自己人旁边。我对不起酒店,对不起节日快乐的老师们。
还好,今天她们叫我请客赎罪,没问题,女士们,我请,我请,这一次我会让你们玩得快乐。



句子倒装了,应该:你有过吗?
要不你是山东人!哈哈!